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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书网 > 穿越重生 > 重生在八零,硬汉老公天天哄 > 重生在八零,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37节

陆霆霄去推自行车,沈莞木愣的跟在他后面,两个人各自将目光转到别处,谁都不看谁。

陆霆霄载着沈莞走了一半,才突然想起什么,将自行车停在道边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还没吃饭。”

“呀,你不说我也忘了,都已经走到这儿了,我还是回家吃吧,反正老头也说我没事儿,回家……”后面的话儿,在她通红的脸颊上没音了。

陆霆霄表情也有一些不自然,没强求,骑车将她送了回去。

“我去部队了,晚上……回来。”

“嗯。”沈莞没抬头,却也能察觉他的局促。

终于等他走了,沈莞一路回来的热度才消下去,去厨房给自己做了个水蒸蛋,刚把碗端进屋,还没吃呢,院子里,骤然响起一阵狗的哀嚎。

沈莞站起来,从窗口看去,只见她家对门养的那只看家护院的小黄狗,痛苦地躺在地上,不停翻滚,没一会儿就直挺挺的不动了。

“土豆,土豆你咋地了?”

沈莞对门那个女人耳朵睡觉很沉,她怕家里进坏人不知道,因此才买条狗看大门。今天若不是这狗叫得太凄惨,她根本就听不见。

她蹲在地上摇晃那狗,半天都没有反应,一试探呼吸没有了,顿时坐在地上开嚎。

“土豆啊,我的土豆,好端端的你这是咋了呀……”

沈莞撂下筷子走出去,届时,院子里在家的邻居们都出去了,围着土豆附近查看情况。

“咦?这是谁丢这儿的?”有邻居发现了大门外的东西。

大家全都过去看,就见那是一张吃了半张的干豆腐皮。细瞅,能发现上面沾着很多白色的粉末。

有人用手沾取闻了一下,就有了判断:“这是耗子药!有人给土豆投毒!”

“谁啊该天杀的,我们家土豆这么多年,从来没咬过人,它好端端的谁也没招惹,咋就非得看它不顺眼呢?”狗主人哭着为狗喊冤。

“有没有可能是偷狗贼?把狗药死了方便带走?”有人推测道。

“那也没准,现在偷狗的可猖狂了,县城里那些开狗肉馆的,天天都下来收狗肉!”

“再有就是谁瞧土豆不顺眼,故意把他毒死了!”

沈莞心里也在为土豆可惜,想到种种可能,脑海中白光一划,想起一个人来。

“土豆咬过人。”

“啥?不可能,我们家狗天天都不出门,不可能咬人的!”狗主人激动地站了起来,斩钉截铁的说。

“我看见了。”沈莞想把孙思景被狗咬的情况说出来,但是狗主人根本就不听,甚至还闷不吭声的抱着土豆的尸体,拜托邻居帮她一起埋了。

沈莞被晾在原地后知后觉,虽然土豆被毒死了,但相较于找出凶手,狗主人应该更怕被咬的人让她赔钱。

在这个几分钱就能吃饱饭的年代,钱对每家每户的重要性,高于公理。

看护着整个大院儿的土豆就这么没了。

沈莞知道凶手是谁,但作为主人都不追究,甚至在土豆入土后,连悲伤都没有多少,她又能说什么?

她怀疑孙思景那天过来,多半又是想像以前跟她卖惨,利用她,从她这里捞钱。

可惜她不是原主那个大冤种,孙思景在她眼里就是一只苍蝇,一只屎壳郎,哪怕被他靠近半分,都怕染上他身上的腥臭!

沈莞越想越生气,她猜想,凭孙思景的尿性,肯定回头就得找上来。

他们家里平时又没人,万一孙思景跟她纠缠,被人看去,回头就得坏了她名声。

不行,她不能坐以待毙,孙思景把土豆给毒死就以为进得来?

那她就去弄一只地瓜,再敢来,咬不死他个狗杂种!

沈莞说做就做,当即骑着自行车去狗市,地点就是县城东边,沈莞之前去卖马车的附近就是!

等她到了,在众多狗贩子摊位上,直接挑了一只又大又凶的大狼狗,学名就是德国牧羊犬,也叫黑背。

沈莞光是看着它那身光洁黑亮的毛发,还有那结实的四只蹄子,就有满满的安全感。

“就它了,老板,这狗多少钱卖?”

第60章 名叫地瓜的犟种狗

狗贩子走过来,看了看沈莞,怀疑地问:“姑娘,你确定你要养它?这可是大狼狗,你这小体格,出去能牵得住?”

“怎么不能?你看它多听我的话?地瓜,地瓜!”沈莞拍了拍狗头,然而……

狗子抬头看了她一眼,就跟没事儿狗似的,把头扭过去了。

沈莞:“……”

好吧,她还没有跟这狗培养出感情,但是她坚信,她早晚会把它驯服。

“你就说,这狗多少钱卖吧!”

“我这狗品种纯,还不到一岁,三十块钱,不议价!”

“三十就三十,就它了!”沈莞一手交钱,一手牵狗,老板看她做事怪敞亮的,把狗链子也给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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